鹤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2023/12/19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522 点赞 查看原文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鹤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农业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市农业农村局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启用“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数量一枚,编号:2304020005134),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范围限于市本级在实施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使用,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
  二、“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门管理和使用,专用于农业执法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在执法文书中加盖印章。
  三、在限定范围内使用“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与使用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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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