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鹤岗市进步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出终止办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民办培训学校终止办学条件,现同意其终止办学申请。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月23日
举报电话:0468-322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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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鹤岗市进步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公示
2025/10/17 3.4k 阅读 26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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