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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2025/01/14 1.6w 阅读 115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全力做好第九届亚冬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第九届亚冬会鹤岗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禁放时段
    1月22日至1月27日(腊月二十三至腊月二十八)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30日至2月5日(正月初二至正月初八)晚22:00至次日早7:00;2月6日至2月11日,(正月初九至正月十四)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下列区域、场所及其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三)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仓库、木材厂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区域。
    (四)铁路沿线、城市道路、车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及其他地下空间。
    (五)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六)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
    (七)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以及河湖冰面。
    (八)其他重点消防安全单位。
    三、烟花爆竹禁放特别时段
    启动III级(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向阳区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向阳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