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绥滨县中心城区声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本县建设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实际,依据绥滨声环境状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数据资料,拟对绥滨县声环境功能区重新划分调整。现就技术报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天(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468-7863973
电子邮件:sbxhbj@163.com
联系地址: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
邮 编:156200
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