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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12/05 1.4w 阅读 111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对绥滨县二职白酒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25日-202512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68-7863973

电子邮件: sbxhbj@163.com

联系地址: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6楼

邮    编:156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绥滨县二职白酒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鹤绥环审【20257

2025125

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