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联发〔2025〕11号)中附件的要求、《绥滨县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绥农联发〔2025〕5号)等文件要求,以绥滨县敖来养鸡专业合作社在“智慧龙牧”系统里申报数据为基准,2025年11月3日经绥滨镇线上初审,绥滨县农业农村局线上复审,给予绥滨县敖来养鸡专业合作社补贴21500元,为进一步增强项目补助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补助明细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7天,即12月2日—12月8日。在公示期间,凡对上述补助养殖户有意见者,请及时以电话、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或直接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署报个人的真实姓名。
监督举报电话:0468-7862864
绥滨县农业农村局 绥滨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