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11/27 6.0k 阅读 159 点赞

我市(地)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水利厅(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水利厅(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侵蚀沟会直接导致黑土地数量减少、土层变薄。2018年《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2016-2030年)》要求,黑龙江2020年年底前应完成1.29万条侵蚀沟治理任务。督察发现,黑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未真正重视侵蚀沟治理,仅实施了有国家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仅完成1161条侵蚀沟治理(涉及鹤岗市任务为治理409条,仅完成治理10条),治理工作严重滞后。

二、整改目标:完成409条侵蚀沟治理整改任务,同步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实施。

三、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8月底,完成侵蚀沟治理整改方案编制,有序推进整改。2023年8月底,完成治理42条、2024年8月底,完成治理367条。二是落实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把侵蚀沟治理完成情况纳入各市(地)水土保持目标考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及时开展侵蚀沟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落实经费保障,有序开展治理。加强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商统筹规划,共同推进侵蚀沟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021至2022年开展治理了侵蚀沟79条,2023年开展治理侵蚀沟320条,此外,2019年已实施治理侵蚀沟10条,鹤岗市409条侵蚀沟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水利厅局(验收单位)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6月5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1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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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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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