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5年度全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2025/04/07 1.3w 阅读 529 点赞
为全面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防汛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鹤岗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2025〕53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我市12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鹤岗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附件2:鹤岗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鹤岗市水务局
                                                   2025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