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2021-01-06 13:57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的必要性
年初以来,受疫情防控要求影响,家政服务业市场收入急剧萎缩,供需严重失衡,为满足“后疫情时代”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蓬勃发展。
二、制定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办规〔2020〕27号)
三、起草过程
结合国家、省有关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各种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特拟定《鹤岗市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13个有关部门及两县六区政府征求意见,并在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了《鹤岗市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已通过。
四、主要内容
关于基本框架和内容:
《意见》共分为六部分20条。
第一部分是鼓励创新家政服务业发展模式。鼓励市场主体发展共享家政服务平台,推动以家政服务使用平台为核心的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服务、社区照料、病患陪护、残疾人托养、物业等服务业融合发展。
第二部分是加大对家政服务企业在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重点是落实家政企业各项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从业人员投保商业保险,支持县级家政企业及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
第三部分是加大对家政服务业人才培训力度。通过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加强家政职业技能培训等举措,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四部分是扩大家政服务人员就业范围,通过举办各类推介活动,支持家政服务人员灵活就业,扩大就业范围。
第五部分是提升家政服务行业便民化。鼓励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为家政服务人员进社区提供便利条件。
第六部分是推动家政行业标准化服务、品牌化管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严格执行家政服务标准,健全家政行业体检服务体系,支持国内外有实力、有规模的品牌家政企业进驻鹤岗。
文件链接: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已废止)
鹤政办规2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原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