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市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通告》的解读
2019-12-12 11:08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水利部启动全国范围内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主要目的是明确河湖管理范围,解决以往河湖管理界限不明、职责不清等问题。随着全面推行实施河长制后,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明显加快,已上升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作为推行河湖长制的基础性工作。
我市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省总河湖长2号令、省河湖划界技术要求的规定,按照市辖区、绥滨县、萝北县三个片区分别确定了本辖区内河湖划界任务,委托资质单位分别对本辖区内河湖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期间征求了各辖区政府、农垦和森工系统、市规划、自然资源及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利厅主管处室的意见,并参照省级提供的通告模板形成了本通告。
本次通告的主要内容是:10条市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划界成果。其中通告了划界的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禁止事项、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的法律依据,同时明确了解释单位。按照划界工作计划和省级明确的时限,下步还将对市辖区余下的13条市级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再次通告。
依据相关规定,两县辖区内的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由两县政府已分别进行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