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市辖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通告》的解读
2019-11-25 11:11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水利部启动全国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主要目的是明确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解决以往水工程管理界限不明、职责不清等问题。随着全面推行实施河长制后,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明显加快,已上升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作为推行河湖长制的基础性工作。
我市依据全省水利工程管理相关法规和划界工作技术要求,按照市辖区、绥滨县、萝北县三个片区分别确定了本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划界任务,委托资质单位分别对本辖区内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期间征求了相关辖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及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利厅主管处室的意见,并参照省级提供的通告模板形成了本通告。
市辖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通告的主要内容是:市辖区范围内的14座中小型水库、2座中型灌区干渠、2条河道堤防、2座泵站、4座渠首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界成果。其中通告了划界的依据、水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禁止事项、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的法律依据,同时明确了解释单位。
本次通告仅为市辖区(含六个行政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依据相关规定,两县辖区内的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由两县政府分别进行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