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滨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的解读
2020-03-31 14:28 县政府办公室
为规范绿色食品产业化生产,完善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基地建设水平,实现“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实现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促进绿色食品产业的战略升级,达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我县起草了《绥滨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
(二)《A级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概念
《办法》中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是指根据绿色食品标准认定的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优良条件及技术保证措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区域。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九章44条,其中,第一章规定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二章规定了基地管理组织和人员的组成和管理的相关内容,第三章至第四章就环境管理、基地建设投入品、栽培种植、收购与加工、运行管理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由绥滨县水稻基地办负责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文件链接:https://www.suibin.gov.cn/suibinxianrenminzhengfu/4ecb55b5ae7a4567b188101ab46edc59/202003/11424.shtml
一、制定依据
(一)《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
(二)《A级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概念
《办法》中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是指根据绿色食品标准认定的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优良条件及技术保证措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区域。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九章44条,其中,第一章规定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二章规定了基地管理组织和人员的组成和管理的相关内容,第三章至第四章就环境管理、基地建设投入品、栽培种植、收购与加工、运行管理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由绥滨县水稻基地办负责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文件链接:https://www.suibin.gov.cn/suibinxianrenminzhengfu/4ecb55b5ae7a4567b188101ab46edc59/202003/1142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