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2019年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已废止)
2019-02-26 10:30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秩序,切实保护耕地,有效遏制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盘活显现土地资源效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特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2018年,全市开展了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各区政府以煤场清理为重点,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取得了显著效果。今年,为了巩固和扩大成果,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对全市违法用地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的整治范围为市本级行政区划内(不包括农垦、森工)历年来所有违法用地行为,重点包括非法占用耕地、农村居民违法占地建住宅、擅自圈地建煤场、侵占沉陷区和棚改腾空土地、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等违法用地行为。
方案确定了处理原则。遵循“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分类施治、无偿拆除”的原则,通过罚款、拆除、没收、补办手续、恢复土地原貌、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公益诉讼等方式处理违法用地;对顶风作案、暴力抗法、违法违规和为违法用地行为充当保护伞,在专项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由相关职能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专项行动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并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
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5月底前,各推进组(各区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在去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整治重点,对所负责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深入排查,并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用地事实,分类登记造册,制定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同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确定整治处理的具体意见,需要整改拆除的快速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为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准备。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6月至10月底,各推进组(各区政府)要对2018年专项行动中未整改到位的遗留问题,集中力量、逐个销号,确保基本“清零”。对新排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快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在整治攻坚过程中,对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反映强烈、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拒绝按要求整改或自行拆除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取综合执法方式,依法进行拆除。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底,完成全部违法用地行为的整改工作,并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和防控违法用地的长效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实现“零容忍”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