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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鹤岗市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解读(已废止)

2019/02/19 1.9w 阅读 354 点赞

【文字解读】关于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鹤岗市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解读(已废止)

2019-02-19 10:24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厕所革命,转变农村旱厕为主的厕所模式,减少对大气、地下水、食物的污染,美化村屯环境,同步实现粪污有效处理,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实现循环利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我市起草了《鹤岗市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旨在通过推动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和室外公共厕所建设,增加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数量,便捷农民日常生活,提升农民幸福指数,逐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7大项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2大项内容。阐述了《方案》以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厕所革命”重要指示为统揽,加快农村厕所提档升级,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村容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逐步实现农村户厕退街、入户和无害化、水冲式的要求,明确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结合、注重长效”为原则,立足当前,谋划长远。

第二部分为任务安排。1.编制专项工作方案。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室内厕所改造及公共厕所建设三年工作方案,明确改厕目标、技术路线、资金投入、推进形式和保障措施,分解年度计划任务。要科学划定室内改厕重点地区,优先安排重点河流流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抵边地区、旅游景区周边村庄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示范村、贫困村实施室内户厕改造。加快推进行政村办公区室内厕所和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室外公共厕所建设。2.合理选择室内改厕模式。坚持“简单、实用、经济、耐久、环保”原则,室内改厕应满足厕所粪污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冬季正常使用、造价成本适中、维护检修方便、农户满意接受等基本要求。城镇周边村屯可考虑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的中心村可考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较为分散的村屯宜分户建设收集处理设施,部分不具备改造室内水冲厕所的可采用室内非水冲生态厕所作为补充。统筹考虑厕所粪污治理,优先采用三格化粪池厌氧发酵技术、生物降解技术改造农村室内厕所,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对建设分户集污池进行厕所粪污收集的,要同步考虑后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改厕实效。3.合理确定室外公共厕所建设标准。遵循“方便、适用、安全、卫生”原则,科学选址,方便到达,远离环境敏感区域,便于维护管理。科学设定公共厕所建设密度,原则上以每500-1000人标准增设一座,建筑面积不宜超过70㎡/座。宜采用深坑防冻式旱厕建设模式,应满足越冬、防渗要求,具备防蝇、防蛆、防臭、通风、亮化、照明等功能。合理确定蹲位数和男女厕位的比例。统筹考虑公厕粪污治理,建立定期清掏机制,保证公共厕所长效运行。4.明确支持政策和补助标准。统筹安排行政村办公区室内厕所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建设资金。按照“政府补助+农户适当出资”原则,多渠道筹集室内户厕改造资金。县(区)要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加大对省级补助资金匹配力度,灵活采取货币补贴、实物补贴或部分货币、部分实物补贴形式,完善室内厕所基本使用功能。鼓励农户自愿出资,改造具有盥洗、卫浴功能的改善型室内卫生间,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分集处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改造户,要优先纳入室内改厕范围,结合改房统筹改厕,降低改造成本。5.加强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鼓励实施逐村改造,加强技术指导,参照《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导则(试行)》、《黑龙江省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规范方案设计和施工流程,公共厕所要注意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室内户厕改造要强制执行化粪池生产企业与施工队伍一体化和化粪池产品质量鉴定合格证备案规定,进一步明晰化粪池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改厕标准。县(区)住建部门要参照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程序,建立统改统建农村室内户厕及室外公共厕所施工监理制度和农民自改自建室内户厕质量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开展施工关键节点质量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加强改造竣工验收管理,建立精准改造台账和改造进度月报制度,定期汇总上报。6.建立维修和管护长效机制。县(区)要建立室内户厕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使用维护长效机制,制定厕所维修和粪污有效治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成立稳定的清掏队伍,配备必要清掏车辆,做好粪便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的经营权向有机肥生产企业或种植合作社开放。要积极引导村集体完善村规民约,规范农户如厕行为,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后期运营维护长效机制。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具体分为3大项。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改厕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明确县(区)、乡(镇)、村各级部门的职能。第二是“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样的宣传模式,改变农民落后观念和生活方式,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参与改厕工作,形成良好氛围。第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要加强改厕监督检查力度,并纳入党委、政府责任目标考核,通报结果,同时开展农户满意度测评,保证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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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